安徽省財政廳等部門轉發財政部等部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 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
皖財購〔2019〕215號
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市、縣財政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現將《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 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
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是落實“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簡化節能(節水)、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優化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市場環境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機制調整的重要意義,認真執行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
二、調整執行機制
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實施品目清單管理,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確定實施政府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的產品類別及所依據的相關標準規范,以品目清單的形式發布并適時調整,不再發布“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采購人擬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對獲得證書的產品實施政府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
對于已列入品目清單的產品類別,采購人可在采購需求中提出更高的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獲證產品給予優先待遇。對于未列入品目清單的產品類別,鼓勵采購人綜合考慮節能、節水、環保、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因素,參考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團體標準,在采購需求中提出相關綠色采購要求,促進綠色產品推廣應用。
三、加強貫徹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工作,切實將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調整落到實處。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密切關注品目清單內容,根據清單編制采購文件、實施政府采購,項目執行中及時查詢有關信息發布平臺,校驗有關產品信息,保障項目順利執行。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積極宣傳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形成政府綠色采購合力。
2019年3月21日
